《无为市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无为市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12-23 08:15信息来源: 点点怎么样阅读次数: 字体:【  

2022年12月20日,点点怎么样正式发布了《无为市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无为市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无政〔2022〕61号,以下简称《两个规划》),现解读如下: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妇女事业发展,引领、推动我国妇女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将“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写入党的施政纲领,作为治国理政的重要内容。二十大报告中,再次写入了“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这是该表述第三次写入全国党代会报告。

报告中还有多处关涉家庭、妇女发展和妇女工作的内容,如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健全学校家庭社会育人机制、消除影响平等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和就业歧视、建立生育支持政策体系、重视女干部培养选拔工作、深化群团组织改革和建设等,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妇女工作的高度重视,对广大妇女儿童的亲切关怀。

2022年10月30日,全国人大第三十七次会议根据宪法,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进一步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充分发挥妇女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中的作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021年9月,国务院印发《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

2022年3月,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安徽省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安徽省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

2022年8月,芜湖市人民政府印发《芜湖市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芜湖市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

为进一步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依据《宪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国家、省、市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的总体要求,结合国家、省市相关专项规划、政策文件,以及我市妇女、儿童发展实际,制定我市《两个规划》。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发生转变,妇女儿童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日益广泛,妇女儿童发展还面临着许多问题与新挑战。为进一步解决妇女儿童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市政府妇儿工委办结合我市实际牵头制定新规划。《两个规划》的编写和指标数值的设定参照了全国、安徽省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芜湖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以及《无为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指标设置,根据市委市政府加快建设市域副中心、奋力打造“一地四区”,推动无为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将无为实际充分融入新一轮《两个规划》。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起草初稿

2021年11月,市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牵头,各成员单位在充分学习全国两纲的基础上,共同参与,正式启动《两个规划》编制工作。

市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牵头开展了线上线下大量调研工作,形成《加强家庭矛盾摸排重预防 创新调处机制化解重服务》的资政报告,并在政协常委会上发言。在编制过程中,还充分参考借鉴近年来中央及省市颁布的各项与妇女儿童发展相关的政策法规100余部,确保《两个规划》与国家政策方针相一致。2022年3月,编制小组在对我市实施2011-2020年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情况调研的基础上,形成《两个规划》的基本框架。

(二)征求修改意见

2022年6月,结合省“两纲”、芜湖市“两规”(征求意见稿),先后2次修改,形成初稿。9月,征询市政府妇儿工委成员单位、镇意见2次,召开编制工作研讨会1次,线上、电话对接研讨10余次,共征集意见15条。10月,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征求部分妇儿工委成员单位、镇、市直单位、社会组织、公益团体、专家学者意见,形成送审稿。11月14日,经市政府妇儿工委会议审议通过,最终形成送审稿。

(三)开展合法性审查

11月21日,《两个规划(送审稿)》报送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

(四)提交政府常务会议审议。12月8日,经市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四、工作目标

妇女发展规划工作目标:到2030年,妇女能够平等享有安全优质高效的卫生健康服务、受教育权利、获得经济资源和参与经济发展的权益、政治权利、社会保障等,进一步促进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在全市范围内大力宣传男女平等理念以及与家庭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完善健全政策体系,确保妇女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缩小城乡、区域、群体间的差异,进一步提升妇女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儿童发展规划工作目标:到2030年,确保在本市形成儿童优先、儿童保护的良好社会风气,儿童能够享有更加均等、可及的基本公共服务,更加普惠和优越的福利保障,更加和谐友好的社会和家庭环境。进一步完善儿童发展工作机制,健全儿童权益保障的相关政策体系,促进城乡、区域、群体间的差异缩小,使儿童事业得到全面、长足的发展。

五、主要任务

(一)妇女发展规划

《无为市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设置了“健康、教育、经济、参与决策与管理、社会保障、家庭建设、环境、法律”8个领域,提出了78项主要目标和85项策略措施。

1.妇女与健康。健全妇女健康保障工作机制,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加大对妇幼卫生工作的投入,在妇女生命不同阶段提供全方位、高质量、可负担的健康管理和医疗保健服务,加强妇女健康服务中的科技支撑,顺应新时代妇女健康新要求。

2.妇女与教育。保障女性平等受教育权利,突出妇女受教育的机会平等和过程平等,明确要求保障贫困、残疾、农村妇女受教育权利。加大女性科技人才的培养力度。聚焦妇女教育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回应妇女新期盼,体现时代新要求。

3.妇女与经济。加大消除就业性别歧视工作力度,推动消除晋职晋级、职称评定、职业退出等各方面的就业性别歧视。加强对女职工的特殊保护、职业防护和职业健康监督保护,加大对侵犯女职工劳动权益行为的失信惩戒力度,保障女职工劳动权益。提高妇女就业层次、加大妇女创业就业帮扶等。对农村妇女劳动力转移就业、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减少女职工职业伤害发生、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等作出了规定。

4.妇女参与决策与管理。重点关注镇、村(社区)领导班子女干部的配备和正职女干部的配备,明确女干部在各级领导班子中应占的比例。支持女性参与社会组织、担任社会组织负责人,拓展妇女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渠道、提升参与水平。

5.妇女与社会保障。完善惠及妇女群体的社会保障体系,缩小社会保障的性别差距。突出妇女平等参与和享受生育、医疗、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提高妇女享受社会保障水平和新业态就业女性参保率,并对加强妇女社会救助、完善老年人高龄津贴和低收入养老服务补贴制度以及探索建立长期照护保障制度作出规定。

6.妇女与家庭建设。促进男女平等,支持家庭和妇女全面发展。倡导构建男女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倡导夫妻合理配合家务劳动,共同承担家庭责任。鼓励支持用人单位落实休假制度,支持男女职工共同履行家庭责任。大力推行《家庭教育促进法》,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在基础社会治理中发挥作用。

7.妇女与环境。加强全民思想政治教育,注重通过宣传教育,营造男女平等的社会和文化环境。注重通过教育培训,提升妇女参与环境建设的能力和水平。注重促进妇女参与环境建设实践,强调政府主体责任,采取务实举措,解决具体的环境问题。

8.妇女与法律。保护妇女人身权利和财产权益,宣传贯彻执行保护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提高法治无为建设妇女参与度。严厉打击拐卖妇女、性侵害妇女等各种危害妇女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为妇女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加强对妇女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等。

(二)儿童发展规划

《无为市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设置了“健康、安全、教育、福利、家庭、环境、法律保护”7个领域,提出了73项主要目标和88项策略措施。

1.儿童与健康。完善覆盖城乡儿童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儿童健康服务体系。保障新生儿安全与健康。构建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咨询服务、评估治疗、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公共服务体系,提供适宜儿童的性健康教育和服务,增强儿童身体素质。

2.儿童与安全。从儿童伤害预防、儿童食品用品安全、预防和制止针对儿童一切形式的暴力、网络保护、健全儿童伤害防控体系和监测机制等方面,全面提出了新时期儿童安全保护工作的目标要求和具体举措。

3.儿童与教育。强调教育公平,推进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对各阶段教育设定相应发展目标,对儿童的早期教育、素质教育、特殊教育、科技教育提出要求。切实保障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特殊群体受教育权。

4.儿童与福利。突出普惠型儿童福利体系建设,关注儿童公共服务。推进实施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和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儿童基本医疗保障覆盖率和水平,保障孤儿、残疾儿童、流动留守儿童和流浪儿童的生存发展。鼓励并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儿童服务。

5.儿童与家庭。发挥家庭立德树人的作用,培育良好亲子关系。宣传和贯彻家庭教育法律法规落到实处,探索构建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完善落实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措施,增加优质普惠托育服务供给,落实产假制度和生育津贴,探索实施父母育儿假。

6.儿童与环境。全面贯彻儿童优先原则,优先考虑儿童利益和需求,鼓励企事业单位、各类公共服务机构和社会组织参与儿童发展和权利保护服务。探索建设儿童友好型城镇、儿童友好社区(村),在各领域全方位贯彻儿童优先原则,优先满足儿童的需求。

7.儿童与法律保护。完善保护儿童合法权益的政策体系,严格儿童保护领域的执法工作。关注儿童监护以及性侵、拐卖、家庭暴力等问题,严惩对儿童实施家庭暴力、利用网络侵犯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拐卖儿童和引诱胁迫儿童涉毒、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行为。

六、创新举措

根据市委市政府加快建设市域副中心、奋力打造“一地四区”,推动无为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将无为特色充分植根到新一轮《两个规划》的编制中来。

1.突出坚持党对妇女儿童工作的全面领导,强调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2.强调同步协调发展,将妇女发展规划纳入无为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

3.结合省市精神,科学合理设置我市妇女儿童发展目标。立足无为实际,加强对女性人才的吸引和培养力度,提高女农民工的社保参保率、提高养老床位数、母婴室、第三卫生间等新增特色定性指标;新增中小学校心理辅导室覆盖率、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设置率、适龄女童学前教育入园率、城乡社区儿童之家覆盖率等具体量化指标;6个月内婴儿纯母乳喂养率、公办幼儿园占比、高中阶段毛入学率等指标数值与芜湖市规保持平衡。

4.新增设“妇女与家庭建设”和“儿童与家庭”领域,充分体现了家庭建设对于促进妇女儿童发展的重要性。宣传和贯彻《家庭教育促进法》,发挥妇女在家庭教育中的作用,推动家庭教育高质量发展。

5.切实帮助妇女儿童解决“急难愁盼”问题。聚焦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中的薄弱环节,强化未成年人保护和儿童福利相关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关注城乡和群体差别,关注残疾、留守、流动、老龄等特殊群体,统筹兼顾,提高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普惠化和便利化。

七、保障措施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应依据《两个规划》目标要求,积极将妇女儿童相关工作纳入到本部门的总体发展规划,统一部署,同步实施,完善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加大工作力度,及时研究并解决《两个规划》实施过程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确保各项指标的落实。市政府妇儿工委办要加大统筹协调力度,争取全社会各方面支持,切实推动《两个规划》顺利实施。

二是要加强宣传引导。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各相关单位要加大对《两个规划》宣传力度,做好行业内和面向公众的政策宣传,推广有效经验做法,及时通报进展成效,树立在实施《两个规划》过程中涌现的先进典型,提升妇女儿童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为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社会支持环境。

三是要加强监测评估。加强对《两个规划》实施工作的监测评估和动态分析,通过收集、整理、分析相关数据,及时发现和分析问题,及时总结经验和不足,促进科学决策,采取有效干预措施,推动各项目标如期完成。

八、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点点怎么样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解读人:陈淑琴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53-6611409

电子邮箱:wuweifulian@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