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市司法局对市政协一届四次会议第72号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5-08-29 09:38信息来源: 无为市司法局阅读次数:编辑:张严 字体:【  

孟雄飞、鲍娟委员:

提出的关于规范职业打假人的建议提案,现答复如下:

无为市司法局作为无为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机构,主要办理全市的行政复议工作,在规范职业打假人行为中扮演着裁判者、监督者和平衡者的角色。其核心作用不是直接打击职业打假人,而是通过对市场监管等部门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审查,依法、公正地处理职业打假人提出的复议申请,从而达到规范效果

一、依法裁判,过滤滥用权利行为

职业打假人常对市场监管部门作出的不予立案、终止调解、不予奖励等决定不服而申请复议复议机构主要从执法程序是否合法事实认定是否清楚法律适用是否正确自由裁量权行使是否合理等方面对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处理的合法性进行审理。同时,对职业打假人的复议申请也加强审查,识别并遏制程序滥用对于职业打假人重复就同一事实申请复议、明显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目的明显在于施压或拖延时间的申请,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关于受理条件的规定,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依法不予受理或驳回申请在查明事实基础上,可在决定书中明确指出其行为属于滥用行政复议权利,不予支持。虽不能直接处罚职业打假人,但通过快速、依法驳回无理请求,增加其滥用程序的成本。

二、监督行政执法,促进行为标准统

复议机构在审理案件中发现市场监管部门在处理职业打假人的投诉举报中存在程序违法、事实不清、法律适用错误或自由裁量明显不当,应依法撤销、变更原行政行为或确认其违法,并可能责令重作,减少案件进入诉讼阶段败诉的可能性通过直接纠正执法行为,防止执法部门成为职业打假人索赔的工具。通过制发行政复议建议书针对普遍性问题,向市场监管部门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促进其完善内部规范和工作流程。通过支持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轻微违法采取责令改正等柔性措施、对恶意或无理索赔不予支持的决定,间接引导执法资源更多地投向涉及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安全、侵害众多消费者权益等真正危害公共利益的领域。

三、维护法治公平,守护舌尖安全

复议机构以保护真正消费者和诚信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为目的。在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经营者合法权益、支持依法行政、遏制权利滥用之间寻求法律框架下的平衡。坚持对事不对人原则不因其职业打假人标签而自动否定其申请,仍严格审查其诉求和证据是否合法有据。即使申请人是职业打假人,只要其投诉举报反映的问题属实,且市场监管部门处理决定确实违法或不当,复议机构依法支持其合法诉求。当市场监管部门迫于压力或未能明辨而对诚信经营者作出不当处罚或调解时,复议机构查实后撤销或变更该行为,维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对其明显超出法律范围、缺乏依据或滥用程序的诉求,坚决依法驳回。

四、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

严格审查职业打假人复议申请的合法性支持首违不罚”“轻微违法不予处罚等包容审慎监管措施对企业的非主观故意、首次轻微违法且未造成实际危害的行为(如广告用语不规范、标签瑕疵等),支持市场监管部门采取教育、整改而非直接处罚的方式,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建立企业维权快速通道,对企业因职业打假人投诉或市场监管处罚提起的复议,可优先受理、快速审理,缩短维权周期,减少对企业经营的影响。提供法律指导,帮助企业防范风险通过普法宣传、合规培训等方式,帮助企业了解职业打假人常见投诉点如广告法、食品安全标准、标签标识要求,指导企业规范经营,减少被恶意投诉的可能。

 今后,行政复议机构将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坚守合法性审查的基本原则,避免陷入对职业打假人道德评价的误区,专注于行政行为本身是否合法合理通过个案裁判和监督,推动形成依法、理性、高效的消费维权和市场监管秩序。

 

无为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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