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会计监督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02 16:45信息来源: 无为市财政局阅读次数: 字体:【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皖财监[2025]597号)文件要求,无为市财政局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无为经济开发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无为市金算盘财务咨询有限公司、无为市红十字会

二、检查内容

被检查单位2024年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情况。必要时将延伸检查相关年度及有关单位。

(一)基本内容

会计账簿的设置是否规范;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会计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二)重点内容

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贯彻实施;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关注违反财经纪律情况;是否存在私设“小金库”情况;企业重点关注收入确认、资产减值,金融工具,商誉、会计估计等;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利用估值、判断等滥用会计准则情况;虚构经济业务、虚增利润粉饰报表、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政策执行情况。红十字会按照《全省公益慈善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皖民慈函〔202579)通知要求,重点关注财政、财务、会计等政策执行情况。

三、检查时间

此次检查从文件下发之日起,到820日前结束。

四、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由市财政局统一组织实施,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开展检查。

五、其它事项

1、重视检查工作。各相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检查,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密切配合检查组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抵触、逃避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立行立改,对确实难以立即整改的,要排出整改计划表,确保所有问题得到整改。

2、规范政务公开。本次检查实行查前公示和查后公告制度。检查前公示被检查单位名称、检查内容、检查重点、检查要求;对发现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检查结束后对检查结果进行公告,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3、严守廉政纪律。检查人员必须依法依规,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遵守检查纪律和廉政规定,不得妨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工作,不得索取和收受财物或谋取其它利益。检查组成员对检查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2025 71


 

 皖财监〔2025〕597号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