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2025)15号 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08-19 10:08信息来源: 无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阅读次数:编辑:黄磊 字体:【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202515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坐落

证书(证明)名 

证书(证明)编 

公告作废依据文件

公告时间

备注

1

 

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高沟镇定兴村;2、福渡镇建材大市场商务综合楼E127商铺;福渡镇建材大市家具城1C2002B1025室;3、福渡镇建材大市家具城B2057

不动产证明(抵押权证)

皖(2018无为县不动产证明第001635700163580016361

 

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2023)皖02021387号执行裁定书及同号协助执行通知书

20250819

 

 

 

 

 

 

公示单位:无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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