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政协一届四次会议第176号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尊敬的刘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清运工作的建议”的提案,市城管局高度重视,安排专人根据您提出的建议开展全面深入的调研摸底,现就建议办理答复如下:
一、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概况
无为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于2016年11月18日全面开展,市政府采用市场化方式运作,几年来,市城管局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围绕垃圾治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工作要求,在全市20个镇、262个行政村、6000多个自然村建立并完善了“农户集中投放、服务企业收运、市县统一处理”的垃圾治理体系。2024年度,我市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城乡环境卫生得到有效改善。2024年,我市在上一轮项目承包结束前,于2024年8月5日,根据点点官方《关于印发<无为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秘[2024]14号)文件精神,2025年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由各镇自主招标,自行负责,市城管局负责进行业务指导。
二、提案建议落实举措
(一)针对您提出的“生活垃圾点分布不合理,需科学规划。”的建议
市城管局根据自然村人口数量和房屋分布情况,指导各镇科学配备收集车辆,合理增加生活垃圾收集点,满足村民投放需求。并根据我市各镇实际情况合理规划生活垃圾转运站,保证我市农村地区特别是偏远山村和人口较多的镇的生活垃圾能够及时收集、转运。
(二)针对您提出的“生活垃圾运输人员少、工资低,须筹措资金,增加农村环卫工人收入。”的建议
根据市政府相关会议精神,召开专题会议,取消了季度考核,并针对原考核配套奖补资金,按户籍人口比例拨付各镇,我局对各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协调项目资金按时拨付各镇,督促各镇加强环卫企业检查、考核工作,严格按照合同约定配足保洁人员数量和保洁人员工资,合理增加保洁人员福利,及时发放保洁人员工资。
三、针对您提出的“生活垃圾转运周期长,需定期巡查,确保农村生活垃圾及时转运。”的建议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指导各镇发挥主体作用,制定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明确村委会、村民以及环卫公司的责任和义务。二是压实环卫公司责任,督促各镇要科学设置考评体系,严格落实考核制度。三是建立长期监督体系,发挥自下而上的社会舆论的作用,引导广大村民自觉地监督人居环境的整治状况,实现监督常态化、制度化,通过强化监督,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效能。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希望加强沟通交流,共同推动无为市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2025年7月7日